学风建设关于学院晚自习整顿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12-01浏览次数:6

为加强晚自习管理,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充分利用晚自习时间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针对近期晚自习缺勤严重现象,提出以下方案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考勤对象

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大一新生

二、检查内容

大一新生晚自习纪律(自习时间:每周一到周五晚七点至九点)

三、具体要求

1.因选修课请假者:各班将选修课同学的上课时间及周次汇总并上报;

2.因国护训练请假者:明确时间及人员,非训练时间请假需出示请假条;

3.因社团活动请假者:因社团活动请假者,需出具社团盖章负责人签名、辅导员老师确认并签字的请假条,否则请假条无效;

4.因病或事请假者:必须出示请假条,否则即为缺勤(紧急情况除外);

5.若临时出现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需第二天上午将请假条补好。

四、扣分标准

1.无故缺勤者,每人扣0.2分;

2.因社团活动请假,假条无效(未盖章或签字)者,每人扣0.1分;

3.临时或紧急情况(如紧急病假)请假,不补假条者,每人扣0.2分;

4.私自改动假条者,扣0.2分并进行通报批评;

5.因临时情况未及时上交假条者,假条需在请假开始后的24小时内补交,过时者按缺勤处理,扣0.2分;

6.晚自习检查中扣除的所有分数为学生综合测评里的思想道德分。

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学生会
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